借鉴中创新:珠海打造“欧式”宜居城 (文字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时间:

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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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广东珠海不仅有巴洛克风情的海滨泳场,还将有巴塞罗那韵味的沙滩、西班牙风格的艺术馆、德国技术改造的前山河等等。从生活到休闲,到处将充满着浓浓的“欧洲绿色低碳元素”。今年3月,珠海正式成为中欧低碳生态综合试点城市之一,接下来,珠海将与欧盟在九大专项领域开展合作,并确定首期启动8个重点示范项目的建设。

“中欧”合作早有基础

2012年,中国与欧盟共同签署《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共同宣言》,提出将推进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以全面深入学习借鉴欧洲城市发展先进理念、技术和经验,为中国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城市,实现城镇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该项目于2013年11月启动,2014年6月进入实施阶段,为期4年,这期间欧盟将提供930万欧元经费支持,并派出低碳方面的专家和企业来指导中国城市生态建设。

在试点城市遴选过程中,珠海给欧盟专家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专家们一开始认为珠海和广州、深圳一样,处于国内最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可能并不需要欧盟方面的指导,但这种看法在来到珠海之后发生了改变。“这是因为珠海对生态建设的重视,已经明显体现在了城市面貌上。”多年来,珠海一直坚持生态优先,并把生态保护条例化和法律化,率先在全国立法保护生态,并出台了特区的城乡规划条例,把生态管理的要求加以量化,甚至如控制生态绿化空间、水井道路尽头的景观控制等细节都非常具体地体现在立法中。

近年的珠海已经走到了一个厚积薄发的阶段。据了解,2012年以来,珠海先后推进了一批环境宜居重点项目,并于2015年制定建设国际宜居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六大主题,有序推进24项共150余个重点项目,领域涉及城市紧凑发展规划、绿色建筑、低碳交通打造等,为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加上珠海是座移民城市,历史上的对外交流频繁而丰富,作为经济特区,多方面具有先行先试的优势。

与欧洲城市有诸多相似处

事实上,在珠海成为中欧低碳生态综合试点城市之前,就已经把部分欧洲城市当作标杆来学习了。欧洲国家低碳城市理念起步较早,相关经验较为成熟,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学习效仿。对于珠海这样的海滨城市来说,更是有一些可学习的“楷模”。如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作为一个海港城市,在城市建设、设施安排,城市肌理方面就都值得珠海学习。

还要特别一提的是西班牙的巴塞罗那,同样是海滨城市,其在1992年前都在内陆发展,直到主办奥运会前夕,城市格局才发生了改变:港口、生产基地、休闲空间等城市精华区域开始向海发展,原本堆满垃圾的沙滩也进行了修复和整治。而巴塞罗那在城市规模、经济规模还有城市禀赋等方面,其实与珠海有很多相似之处,借鉴指数很高。

另外还有世界自行车王国丹麦的哥本哈根,其滨水空间营造手段高妙,把海和内陆的河流以及各类设施有机结合,既有景观又方便行走,给珠海这个不缺水的城市带来不少灵感。

据了解,珠海目前已与11个欧洲城市建立了友好往来关系,聘请了10位欧洲专家作为战略规划和宜居城市顾问,并与3个欧洲战略合作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中欧合作的基础已具备。而在港珠澳大桥建成之后,珠海将成为全国唯一一个与港澳陆路相连的城市,与欧盟交流合作前景将更为广阔。

三年内打造“欧式”珠海

为推动中欧低碳综合试点城市建设,珠海成立市中欧低碳生态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的实施意见》,推进各试点项目工作稳步开展。

在7月底举行的2015年第十届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上,珠海作为中欧合作最佳实践案例,在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城市交流会上亮相。珠海市副市长潘明表示,珠海将编制《珠海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三年行动计划》和相关管理办法,并建设珠海市中欧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

根据三年计划,珠海今年将利用已有建设基础,着重在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水资源和水系统、城市更新领域与西方展开示范合作,探索合作模式,大力推进珠海绿色建筑发展,海绵城市建设,再现历史文化风貌新活力。2016年中欧双方展开技术咨询、合作交流和项目开展等全方位合作建设,九大领域低碳生态建设格局基本形成。到2017年,通过三年推动,逐步缩小与先进水平的差距,低碳生态城市新风貌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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