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正式启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发布时间:

201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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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为贯彻落实9月4日全国、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等相关工作要求,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贵州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我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方案》确定,通过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方案》提出,着重以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六方面为重点工作任务。按照部署启动阶段、自查自纠阶段、重点检查阶段、总结分析阶段四个时间阶段推动实施。

《方案》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五方主体责任。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对自身建设、经营管理的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企业要加强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二是要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和义务。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工作目标,完善责任制度,以监管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围绕建筑市场中工程招投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各主要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严厉查处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越级勘察设计、无证施工监理、偷工减料、假冒伪劣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除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外,还要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招投标、限制执业、重新核定资质等相应的管理措施。对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质量问题的企业,将一律按照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并上报住建部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公布。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推广应用。六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七是加强舆论宣传,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方案》强调,一是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统一行动,针对本地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和质量状况,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和工作方案,确保两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本地主要质量通病,按照方案要求在加强日常监管基础上建立巡查制度和通报制度。通过严格细致的各层次的检查,真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针对不同程度问题采取计分处理、约谈、通报、媒体曝光和行政处罚等措施和手段,确保全省范围内工程质量形势稳定。三是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共同推进,确保企业认真履行质量管理责任,把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作业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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